征集对象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医疗卫生机构,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推广公司、医药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等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行为。
8月2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线索,线索征集的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征集对象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医疗卫生机构,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推广公司、医药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等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行为。
征集线索的内容涵盖四方面:
一是医药企业在流通环节使用票据、虚构业务事项以及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医药企业在生产环节前置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医药企业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名义,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领域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医药企业在医药用品销售过程中采用以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具体情形包括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营销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以“开单提成费”“处方费”“新药推广费”“临床观察费”等名义给付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的现金和实物的行为;
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给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培训会”“研讨会”“考察”等名义提供境内、境外旅游等给付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等。